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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人就医引导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08-30   18:34:48   来自:wubaiyi

项目名称:视力残疾人就医引导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XM-0000078214170718001
采购人: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3556334
采购品目:C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预算金额:36(万元)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08-31 09:30:00至2017-09-06 16:00: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报名及购买文件事宜。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报价。

磋商文件售价:200     (元)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09-11 13:30:00至2017-09-11 14:00: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09-11 14: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招募导医服务人员,完成不少于2000次一对一的视力残疾人就医引导服务,每位视力残疾人接受的服务不多于15次。依据《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视力残疾人导医服务项目标准》,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范围内为有就医引导服务需求的视力残疾人提供以下服务:(1)就医引导路线指引;(2)协助视力残疾人或带为填写病历卡;在人工挂号窗口,引导视力残疾人有序排队;与医生进行沟通等与就医有关的服务内容;(3)按要求建立项目服务档案;(4)本项目服务期至2017年12月15日。
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被列入《财库【2016】125号》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本项目由一家机构承接,不允许分包转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项目联系人:齐晧涛、李加斌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99
其它补充事宜: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发布。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7-08-30 15: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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